这个意见在英语成语辞书中已成定说,大约不是他自己的发明。
《管锥编》第408页:“古希腊文家(Favorinus)曰:‘目所能辨之色,
多于语言文字所能道。’”这一条未见于《容安馆札记》,注出自“II.Ⅲ,
op. cit.,II, 210”。误,当作II xxvi, 3,见于I,210。
当然,称法沃里努斯为“古希腊文家”略有不妥,因此人实有高卢血统。
《管锥编》引《阿提卡之夜》凡7处,有4处见于《容安馆札记》,
其中第28页及1163页重复引XIX. Ⅱ一节,前详而后略,即言“古罗马哲人言,
人具五欲,尤耽食色,不廉不节,最与驴若豕相同;分别取驴象**,取豕象食欲”,
这段所谓“古罗马哲人”大概是指葛琉斯本人,但葛琉斯这里征述的是希腊人的意见,
并且摘录了亚里士多德《疑义集》一节文字加以论证。又,第429至430页,
“古希腊哲人(Democritus)自抉其眼,以为视物之明适为见理之障,
唯盲于目庶得不盲于心”。注出自X. xvii。
《札记》中引申至以“断阴”求“断欲”,终归于“断阴不如断心”。又,
第909至910页,“古希腊哲人辩视觉,斯多噶派主眼放光往物所,
伊壁鸠鲁派则主物送象来眼中”,则出自V. xvi,用以说明身心感受,非我遭物遇物,
而是物“来”动我挑我,参看《谈艺录》第203页以下、第534页。
钱先生用的资料也大都见于此条札记中。
《阿提卡之夜》多重视其中的闲言之警语(satire)、世说之清谈(chreia)。
如上文提及《管锥编》二度称引的“取驴象**”,
记中便注意到与葛琉斯大体同时代的阿普勒乌斯(Apuleius)的《金驴记》中情节,
其实还有一位同时代作家琉善(Lucian),他有一篇《驴变记》也是相同题材,
可惜钱先生没有谈,娄卜本的《琉善作品集》第8册才收入此篇,